(新名詞與新思維)0005 〈我的插畫攝影〉
專業白痴
近日,媒體報導說,有一位小學老師,以教室有老鼠為由,不准她的一位患有血糖太低的學生吃巧克力,結果造成那位學生險些暈倒出事,家長強力反彈,憤而揭發此事。
我們對於從事教育工作的老師心存尊敬。只憑媒體的一面之詞,當然不足以評斷老師和學生、老師和家長之間的是非對錯,再說,研究誰是誰非,也不是本文想要討論的重點。
這件事將如何落幕,不得而知,然而,它倒是提供了整個社會,認真的去醒思一些平時可能被集體忽略的問題。
究竟,「規矩」和「人命」哪個重要?
究竟,公務人員為了「便宜行事」、因為「粗糙思考」,表面上認真負責,實際上傷害到無辜,要如何認定?
究竟,教學專業的老師,在對小孩子的生活照顧方面,夠不夠專業?
究竟,我們的社會,有多少人經常把「人道」和「特權」混為一談?在應該人道的時候,指責那是特權;在不應特權的時候,卻假借人道要求特權?
究竟,類似這樣的「準不幸」,還有多少?
究竟,有誰能阻止類似這樣的「準不幸」再度發生?
如果,我們假設,所有的專業都是可以信賴的,也是應該信賴的,那麼,有誰利用這個信賴的盲點,在「虎 弄」眾人?有誰穿著專業的外衣,骨子裡卻一點也不專業?不敬業?
最近,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曾經提到:「極端聰明的人,可能作出極端愚蠢的事情」,事實上,「非常專業的人,也可能作出非常不專業的事」,這不只是「知識障」的問題,也是「同理心」的良知完全被「霸權心態」矇閉的問題。簡言之,就是「無知」外加「沒良心」。
一個不專業的人可能因為不懂,而去請教一位專業的人,而專業的人若「以為自己什麼都懂」,卻不分青紅皂白的作出非常不專業的事,甚至出了問題還在那裡哭泣,試圖博取眾人同情的說:「我的出發點是好的。」「我沒想到會這樣。」「我平常很認真。」「我……」其實都為時已晚,於事無補。
人非聖賢,本來就有犯錯的可能,犯錯也不是完全不能寬恕。不過,若是因為「專業白痴」或「沒有同理心」而犯錯,實在很難讓社會為他找到可以原諒的理由。
(文 / 胡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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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真的好誇張喔~
即使他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教室有老鼠.跟學生寶貴的性命
再笨的人也知道要選哪一個吧><
[版主回覆06/23/2007 09:51:29]您說的極是,現代人對別人的生命缺乏尊重的,隨處可見,例如:逆向超車、大樓安梯被堆放雜物或加鎖鎖住、食物亂加不可吃的添加物、不管好自家的狗兒咬傷人‧‧‧‧林林總總,都是觀念偏差所導致。
一般人這樣已經很過分,如果連從事教育的工作者,對別人的生命都不夠尊重體恤,那更是一種悲哀,也令人憤慨。
您說,再笨的人也知道要選哪一個,可歎那些自以為很聰明的人,卻麻木得不知道哪一個,或根本不去分辨哪一個,難怪有人要說:「冷漠是一種極大的罪惡」。
謝謝您的熱心回應,助您暑安!
這個消息已經鬧得沸沸揚揚的,誠如您說的:是非對錯殊難論斷。
但我想說的是:
站在教學的立場,老師除了授業之外還需監管學生日常的生活習慣與規矩,上課時學生不准吃「零食」,這是對的。問題在於:
1. 那位患糖尿病的學生是否有取得醫師的醫療證明?且亦將該醫療證明交給學校的管理組,而由管理組轉交給病童般上的級任老師,再由級任老師轉知其他授課老師及班上其他的同學?這道程序是必要的,這是為了讓所有老師及同學知道,她是因病而不得不以吃巧克力來抑制病情,而非在吃零食。
2. 由於巧克力是一般小孩子所喜愛的「糖果」,而那位病童是否以有病為由而毫無節制或堂而皇之地在課堂上肆無忌憚地吃起來,以致影響其他學生的上課情緒,因此她被老師制止了?
我想事情已經演變到這個地步,絕大部分的人都會以同情弱者的立場來對待一件事情。老師縱或有話要說,但在這個節骨眼兒當然是以少說話為宜。尤其是病童確實是發生了休克情況,老師不能說沒有錯。
這個社會有太多人會錯把人家的「愛心」當作他可「任意而為」,或是他藉此可享「特權」。
[版主回覆06/23/2007 10:26:16]謝謝您深入的探討這個問題。您說的處理方式我完全認同,而且覺得可行。
我想,小孩子患有糖尿病,並不是一朝一夕突然發生的疾病,所以先進的做法,是不是應該在學生入學時、轉學時,一方面作學生的健康檢查,一方面向學生及家長作問卷,要求敘述個人的病史,提出醫院證明,如果孩子情況有異狀,老師也要主動要求家長帶去檢查,然後由導師統籌向學校報告,列入電子紀錄,網路、口頭或書面轉知相關老師,在生活中加以關心,並交代患者身邊的同學,隨時觀察他的健康情形,向老師報告,這才是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的做法。
如果家長務農從商,疏忽注意這些問題,老師也要提醒家長告知,就像看病時,不待病人提出,負責任的醫生都要問病人服什麼藥物會過敏有副作用一樣,這是身為導師,拿國家薪水的人應該善盡的基本責任。
公事公辦固然是行事原則,但是對於天真無邪的孩子,容易疏忽的家長,老師是不是要更付出多一點的關切,而不是被動,僵固、卸責式的帶領小孩。
一切的問題都出在,老師的愛心夠不夠,同理心有沒有,對生命尊重的態度如何。
如果孩子有欺騙的行為而吃巧克力,老師應該假設孩子說的話〈有糖尿病〉是真的,然後加以查證輔導或糾正。
這個社會有太多人會錯把人家的「愛心」當作他可「任意而為」,或是他藉此可享「特權」,確實是個事實,這個觀念有待教育工作者幫忙導正,在此同時,我很想呼籲這個社會,有更多人不要再冷漠,更期許老師們帶頭導正社會風氣!
總之,唯有當人的 生命權得到適當的應有的尊重時,這個社會才有希望和未來!
再次感謝您的高見!感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