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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歡人生小筆記)00015


 


迷戀是


心甘情願被俘虜的一種感覺


 



 

世界上有一種迷戀是毫無緣由的,譬如你喜歡一個人說話時的那種可以依靠的感覺,喜歡一個人書寫時在字裡行間所透露的真實情感,喜歡一個地方是你想停下腳步細心觀察慢慢體會的,喜歡一本書,一個杯子,一幅畫,甚至喜歡一個你很喜歡卻不敢說出來,而事實上也只能喜歡而已的人事物。迷戀像品酒,淺嚐卻很濃烈,酒精奔騰在體內產生化學變化之後的後勁十足,是你當初喝下去時根本沒有想到或沒有事先評估到的。



我把這種奇遇或因緣歸諸於宿命,這種想法是在我接觸佛書以後才有的啟蒙。



宿命的意義是,你無法迴避無從迴避也無需迴避的今生之安排。如果用一種更深入的說法,不管你服不服膺這樣的理論,他會告訴你,你喜歡的這個人前生是你的誰,你喜歡的這個地方前生你來落腳過,你的命運在續一個古早的緣分,只是你早已忘光了過去的一切,不然,你為什麼會對某一個你從沒見過的人有特別的好感?你為什麼會對一個你從沒去過的地方第一次造訪就覺得依稀來過般的熟悉或情有獨鍾?



我對這種前世今生的說法無論如何都半信半疑,因為無法印證無從印證,但是我的心中還是會有另一個聲音,如果相信前世今生的話,會不會讓我們的迷戀更賦予一個不同的意義,因為註定而更浪漫更唯美或更悽美,因為註定而讓我們更情願無條件的付出,因為註定而讓我們找到一個可以說服自己的好理由。不管哪一種過程或結果,當我們接受了宿命的驚嘆和連結之後,一切的一切,都會和美畫上等號,就算是有結果或沒有結果的結果,都是美的,美到讓我們迷戀、迷醉、甚至是心痛的癡迷,美到讓我們願意接受一切過後又成空徒留殘念的結局。


以前,我是滿鐵齒的,在我受過的教育中告訴我:「眼見為憑」,那叫做科學觀。後來我才明白,眼見不為憑的道理。你看見電嗎?那電燈是如何亮的?你見過細菌或病毒嗎?那細菌或病毒不是存在而讓人生病嗎?你見過靈魂嗎?沒見過,那他真的不存在嗎?還是你必須保留一半一半的機率才算公平?再說,你見過海市蜃樓嗎?它讓你看見了一個假像而已不是嗎?過去有人說某人會發光所以他是神,我們或許看見他真的發光了,可是我們看見的充其量只是光而已,憑什麼自動把發光的人等同於神?



基於被顛覆的鐵齒,於是我試著用不一樣的觀點看待巧合,看待命運,看待聚散,看待這個世界。我對主宰命運之神心存敬畏,心存感恩,有時候也心存不甘、悲傷和想要控訴的衝動。 身為人,即使是受苦也算是幸運了,因為我們還有歷事練心的機會,還有發光發熱的機會,還有讓你懸念的人免於受苦的機會,還有營造回憶的機會,還有寫一封情書給自己或別人的機會。



生活本身是一個藝術,有時候很宗教,有時候很不宗教,我們崇拜自己的信仰,編織自己的美夢,受自己以為值得的苦,享受自己以為是享受的享受,迷戀自己心儀的對象,然後,被俘虜,被這一生的所愛俘虜。如果你問我值不值得?我會點頭。


(文/胡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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