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歡人生小筆記00039 (我的插圖攝影)
求婚魔術
最近,台北一○一大樓的外牆,開放給民眾刊登「求婚廣告的燈光拼字」Marry me?(嫁給我好媽?)或Yes I do.(我願意。)引起許多人談論的興趣。
聽到一星期500到1,000萬元不等的價碼、以一面牆為主、廣告位置從73到80樓、二到三行字、一次約七個英文字母的條件。不認同者的直覺反應是:「這麼貴!」「我花不起!」「有這個必要嗎?」「太奢侈了!」「這年頭有錢人的花錢方式還真凱!」「人比人氣死人!」「太形式了吧!」「如果我的男朋友有這個能力,我會勸他拿這些錢去救濟窮人。」「我寧願他把這筆錢折現給我或買一棟房子給我。」「我會要求他直接把錢給我,我來幫他投資理財。」
總之,這是反對者各自的想法。
不過,另外有一些人的想法就不同了,他們完全贊同,而且會說:「很浪漫!」「時代變了,觀念也要求新求變!」「工商社會,訴求講究直接又速効,站在廣告的觀點,完全正確。」「錢賺了就是要花,他們認為沒意義是他們的事,我可不一樣。」「一生只有一次的機會,好對象花再多也值得」「這樣剛好可以顯示自己的經濟實力。」「我的男朋友若願意這樣做,我會很感動,我想我會毫不遲疑的點頭」「反對的人可能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吧!」
社會是多元的,我們不妨用比較寬廣的角度,來看待這件兩極化、各自服膺的觀點。
有人問我,對於這項「魔術求婚有什麼看法?」我一時想不出「正解!」,倒想到了一些「旁問」?
這旁問其實也是一種疑惑,接下來到底有多少人願意嚐試一下?它的新奇話題到底能持續多久?如果它變成常態,還會有「求婚的驚奇效果」嗎?
有一個小姐說得好:「如果我的男朋友像郭台銘那樣有錢,我會立刻說「我願意」,但是如果他是一個上班族,我會立刻和他分手,因為我害怕和他結婚以後,連我辛苦賺的錢都被他花光光!」
這是多麼有前瞻性的想法,也算是冷靜思考後的一個答案。
就邏輯思考來說,我推論,有的人會聯想到「立刻和對方分手」,「因為這傢伙的花錢方式太可怕了;另一種人的邏輯是單純而偏向樂觀的,推論可能是:「他既然連這麼多錢都花得起,表示他有更多的錢」。
有一本當紅的書「有錢人想的和你不一樣」,我們或許可以假設,一、有錢人花得起。二、有錢人懂得浪漫。三、有錢人有把握再賺很多錢。四、有錢人敢逆勢操作。五、有錢人精算投資與效益。六、有錢人有本錢冒險也有本錢不擇手段。
有錢人玩有錢人的遊戲、做有錢人的廣告,用有錢人的方式求婚。這是有錢人的生活方式,旁人無從非議,只能瞠目結舌。
你說這樣的求婚方式太鋪張也好、太公開也好、太無聊也好,基本上是一種多元社會中的自由,有人賣,就有人買。
儘管,愛情的表達的方式(包括求婚)有千千萬萬種,但是,真愛畢竟只有一種,它是超乎形式的、超乎價錢的、超乎世俗的……愛得真、愛得善、愛得美、愛得恆久、愛得不離不棄,才是更重要的。
如果你相信,環保概念裡的「過度包裝可能是有害的」,你不一定會認同這種求婚的方式。如果你相信,「愛是許諾和行動而不是演出而已」,你也可能不會計較,對方是用什麼方式來求婚!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有人明明做得到,但是刻意選擇低調;有人明明做不到,卻要強出頭。
求婚魔術人人會變,變多了就不新鮮了。我們大可不必太相信金錢的魅力,太執著求婚的花樣。一時的激情固然可喜,一輩子的承諾更為可貴。
求婚是藝術,不是魔術。選一個品質保證的「績優股」,勝過選一個讓自己日夜難安的「地雷股」。
要不要用可以買一棟房子的鉅金,去台北一○一大樓的外牆做一星期的「浪漫王子」或「豪門閨秀」,看官,人各有志,人各有命,您就看著辦吧!
(文 / 胡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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