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上,有一個「未完成的戀曲」節目,邀請五位藝人到節目中,談談她們的情傷經驗,結果,每一位藝人幾乎都認為,自己是「遇人不淑,慘遭劈腿」。


 


被對方劈腿的原因,不外是「狀況不明」,或是「地緣阻隔」、「第三者介入」、「逐漸冷淡」、「變相欺騙」、「始亂終棄」。不知是自尊心還是面子的關係,聽起來,她們都眾口一詞的認為自己,「沒錯」、「無辜」、「不後悔」、「曾經努力卻無力回天」,也是不折不扣的受害者,而他們所談論的對方,則是「不解風情的薄情郎」,整件事真是一個錯誤的相遇和青春的傷口。


 


至於,自己是單純的因為對方喜新厭舊,還是因為有什麼缺點而被人厭倦,就不得而知。 


 


 



其中有一位新加坡來台的女藝人描述說,她的男友到美國之後,另結新歡,她去美國找男友時,男友承認劈腿,不過她仍然很愛他,有時還「陪情敵出遊」,「當備胎也在所不惜」。男友傷了她的心,無論如何也願意忍耐。


 



 


 



後來,男友表示,希望和她斷絕交往,以免干擾他和現任新女友的感情,她才傷心的離開他,隻身來到台灣,決心好好的發展演藝事業。她接著說,一段時間之後,她接到美國男友的來電,意外的聽到他得了「現世報」,被新任女友劈腿了,感情不保。


 


主持人說:「如果妳的男友要求和妳復合,你會答應嗎?」那位女藝人滾著大淚珠,不假思索的說:「會,我可以接受。」主持人一面搖頭嘆氣一面追問:「如果哪一天,他們又好回去了,那時妳怎麼辦?」


 


女藝人則一臉憨厚無奈的苦笑說:「我和別人相處,都不快樂,沒辦法,我還是只愛他,他們要是好回去,我也只好認了。」


 



 


從這一段對話, 我們大概可以發現,被劈腿者,往往都有一個特質,這特質就是:「極大的包容」、「無條件的接受對方的變節,甚至變來變去,去了又回,回了又去。」愛到深處無怨尤。這,就是真正的愛情嗎?真正的始終如一嗎?還是「爛情兼死心眼」,完全沒有自己的立場和絲毫的尊嚴?


 



一個人若連一點尊嚴都不顧,讓人予取予求,恐怕很多等待都會落空吧!沒人能理解,這是個什麼想法。「為了愛,豁了出去,無所不能忍耐,無所不能接受。」的「痴情情痴」,說什麼都要「舉世滔滔,我只取一瓢」,連人家變心了都無所謂,只能以淚洗面的男女,究竟是浪漫、值得同情,值得歌誦,還是需要有人把她罵醒打醒就難說了。


 



這正是我們常說的:「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世界上最難解的習題,應該就是兩性之間的複雜習題吧!


 



 

「攀緣強求」,「執迷不悟」,「欺騙自己」、「無視現實」的人生態度,最容易使人「情傷受苦」,不少人可能都有類似這樣青澀傷心的往日故事,只是不願意說出來。不過,我想,「愛對人」恐怕要比「愛得痴心迷得慘烈」來得重要!愛上一個善變的人,一輩子是不會有什麼幸福和安全感的。如今,「春蠶到死絲方盡,臘炬成灰淚始乾」的「瓊瑤式浪漫愛情」,似乎也越來越少見了,您說是嗎?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一個人難成氣候,也就是「一個銅板打不響」,有因無緣,因緣不俱足的愛情,只能說,「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的不成調戀曲。留下一個完美的句點,或留下一個永遠的回憶,也算是成長過程中,相當難得又有意義的經驗。熬得過情傷,就像死而復生一樣,彌足珍貴。 誤交劈腿族,就算結了婚,誰又能保證可以白頭偕老,幸福過一生?誰又能預期不會老毛病又犯,老戲新演?


 



 


適合當情侶的對象,有的也不盡然適合當夫妻,每個人都有選擇真愛的權利,尤其是單身的時候,就算劈腿,外人也無從置喙,畢竟,那是個人的選擇和決定,因果自負。愛是「毫無理由的瘋狂」、「毫無道理的熱情」,「毫無緣由的奉獻」,愛得真實,愛得誠實的人,才有資格「談情說愛」。愛情若是因為其它的原因(例如物質、地位,而不是個性)就可以兒戲變調,這樣的對象,不要也罷。



 



 


根據我的觀察,劈腿有「雙劈」、「單劈」兩種,意思是說,前者男女雙方在交往的同時,各自還在劈腿,後者是,其中的一方,背著另一方劈腿。如果雙方沒要鬧開扯破臉,可能還會維持一個情侶的假象,萬一鬧開,一拍兩散或一方死不承認,一方死纏爛打,則大家都辛苦,每個都不幸。 


 


劈腿,有的因為「要降低時間成本」,有的因為「感覺好像買東西,要貨比三家」,有的因為「要給對方一點顏色,別以為非你不可」,有的因為「要報復,讓你也嚐嚐被劈的滋味」,有的因為「狡兔三窟」,有的因為「要證明自己是萬人迷」。


 


總之,無論什麼原因,都是「信心動搖」、「忠誠變調」、「一路撿石頭」,「玩火自焚」,沒有認真面對問題,貪心不足,人格瑕疵,不值得鼓勵。如果,時間不重疊,角色不錯亂,負責任的談情說愛,就不會有劈腿的副作用和現世報了。


 



 



我認識一個人,年輕時花名在外,中年時先劈腿後離家,和外面的對象鬼混,老了無謀生能力才「爬」回家,遭家人唾棄,真是劈腿族的悲歌範例。最近港媒爆出荒淫照片事件,讓酷愛八卦者的「偷窺欲」又被撩了起來。新聞的背後,除了名人的「清純印象」、「偶像崇拜」一夕破滅,聲名暴跌之外,也牽扯出多位名人的「前途受阻」、「婚姻破裂」、「聲名狼藉」,連帶使一缸子的家人受到傷害蒙羞。


 



 


可以說,讓那些以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情,變成「全世界都知道」、「許多人都看到」的結局,這樣的慘烈下場,真的應驗了一句話:「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玩火焚身」,「自作孽不可活」。


 



這一新聞事件,是劈腿事件的代表作,也算「有因有果」。 最新媒體報導,當事人出面說:「我希望大家記起來,作為一個教訓……你們絕對不能做我做過的事情。」這樣的懺悔言談,相信會給世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想想,世間的事,「不誠無物」,不想公開的東西,就算無辜被人惡意流傳出去,也是因為「事實俱在」的關係,喊冤也來不及挽回名節了。 沒有一件事到最後不會是「個人造業個人擔」,那些劈腿達人們,可真不能當笑話看看就好啊!


 


(文、圖 / 胡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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