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好朋友,最近為了她昧婿在對岸包二奶的風波而困擾不已。我們談了半天,似乎還是找不到什麼好的解決方案。於情於理於法,由於涉及興訟時的各自管轄,又因傷害已成,第三者打死不退,男主角難以回頭,孩子無辜,好像也只能以「盡量減少後續的傷害或仇恨收場」。



 


似的故事,簡直多到讓人瞠目結舌的地步,包二奶,恐怕是未來很多台商家庭的夢魘。有人說,男人到對岸工作,一旦被陸妹纏上,在台的元配幾乎完全屈居劣勢,只有將老公拱手讓人一途。我那位朋友的妹妹已經嫁雞隨雞的跟到對岸去「服事夫子」了,結果呢?還是硬生生看著老公被人搶走,只能徒呼負負。據說只能強忍傷心,面對未來幼子的教育,經濟的來源,自身的婚姻幸福,在在都陷入了空前的膠著。


 



 


夫子外遇,做老婆的反應,聽說也有國情的不同,如果做老婆的把家裡的一切打點好,煮好料理、洗好衣服、交代好家裡的大小事情,然後悄悄的回娘家訴苦,來個「你自己看著辦吧!」這多半是日本式女人的作風;如果是到先生的上班地點大吵一架,或找那個第三者理論,「看你以後怎麼做人!」這多半是中國式女人的作風;至於,恨得牙癢癢的,乾脆把初戀的情人找到家裡來,或是約到外面去,「你讓我吃醋嗎?我也會比照辦理,看誰怕誰?」這多半是英國式或歐美式女人的作風。


 


不同的危機處理方式,顯現出不同的國情,不同的文化思維。情婦‧情夫‧情變,肥了律師業、徵信業、媒仲業、心理諮商業……還有種種相關的行業,卻瘦了當事人、受害者和他們的家庭成員。這個無解的習題,也不是沒有防範之道,那大概就是「結婚之前,眼睛要放亮一點」了。


 



 


有的男人,可以在妻子和情婦之間兩邊滑溜,如魚之得水;有的女人,可以在丈夫和情夫之間偷來暗去,假扮聖潔。這兩種人,一方面要享有家庭的溫馨,一方面又要享受愛慾的歡暢。當事人煎熬與否,我們不得而知,至少,從旁人的角度來看,應該是很辛苦吧!他們想必瞎子吃湯圓,心裡有一個聲音會說:「苦得心甘,苦得活該。」


 


他們對舊愛的背叛,或是對婚姻的踐踏,各自都會拿一些似是而非,欺人自欺的理由,來說服自己,搪塞別人。例如:「與新歡相見恨晚」、「與舊愛的感覺沒有了」、「一開始就是一個天大的錯誤」、「舊人變了」、「無法抗拒新歡的熱烈追求」……這些看起來好像情非得已的處境,如果你信以為真,那你多半是被唬弄了,請問有誰會承認自己是「花心濫情」的男人或「紅杏出牆」的女人?有誰會承認自己只是愛情的「黑心貨」?


 


凡錯誤的事情,看起來都好像有個正當的理由,或千百個無辜。你看,有位以「形象清新」自居的民意代表,竟然在十幾年後,被揭發「身分資格違法」(因為雙重國籍);你看,在美國騙了眾多投資人,使他們畢生積蓄一夕化為泡影,最後玩不下去,宣布破產的馬多夫,是如何隱瞞「以新投資者,養舊投資者」的事實而長達四十多年之久。


 



 


被埋藏的真相,一旦被揭穿,往往會出現很多的殘酷與不堪,愛情的事也一樣。如果不是意外的「紙包不住火」,真相可能都不會「見光死」。有的情夫情婦的偷情,天衣無縫的一直被隱瞞下去,甚至到入土都沒有被掀開,這到底是幸還是不幸?沒有被掀開比較能減少一些衝突、傷害與痛楚呢?還是長痛不如短痛,馬上攤開說個清楚好呢?一個虛假的「美好」,要勝過一個真實的「苦痛」嗎?這倒是一個讓人無言的千古難題。


 


世間男女,都需要一個情感的歸宿,以彰顯愛與被愛的能力,並結束情感的漂泊。問題是,有的人追求情感的對象是「靈魂的伴侶」,有的人尋找的只是「肉體的伴侶」,另外還有一些人,要的卻是「事業的夥伴」或「其他利害的結合」。


 


男歡女愛,各取所需,其實滿符合陰陽兩極相對之說,也依循著一物剋一物的基本原理,因此,人無分美醜、強弱、好壞、膚色、出身、貧富,都可以從這個世界上找到匹配的對象,就像陽電與陰電相吸的原理一樣,無可懷疑。古人在談論「內功心法」時,也曾提到「太極生兩儀」,陰與陽、實與虛互相拉扯,維持平衡狀態的原理。即使人類以外的動物也差不多,只有瀕臨絕種的動物例外,他們找對象受限較多。


 


在開放的社會裡,異性相吸,彼此愛慕,合乎陰陽相對,本來不足為怪。癥結是,有些人不太去思考「性不等於愛,愛也不等於性」,「性裡可能衍生出愛,愛裡也可能衍生出性」的道理,在處理這類問題的時候,「只憑官能直覺,不管理智良知」,任令「愛恨情仇的糾葛」,陷在雙方混亂的迷宮裡,不但傷害了很多身邊的人,或是至親的骨肉,連自己也萬劫不復。


 


兩性的結合,一旦涉及婚姻的承諾,以及家庭的責任,社會的普世價值,「愛情」就不能隨意的「兒戲與背叛」。這個世界,總會在一個因果與邏輯的常軌中運行,「情夫與情婦」卻以一種「顛覆」、「冒險」、「浪漫」、「變節」的方式,將愛情與誓約當作「一場不認帳的糊塗遊戲」。劈腿男女,缺乏「同理心」,沒有「懺悔的能力」,或錯以為「自己是救世主」,這種人的心態有某種問題,自然也談不上所謂的「社會成熟度」了。我們要不齒他們?還是悲憫他們?抑或是既不齒又悲憫他們?


 



 


有的人一生,情感都在漂流,永遠不能停下腳步,讓他的伴侶處在「朝不保夕」的狀態;有的人「吃碗內看碗外」,到處點火,處處冒煙;有的人對每個異性伴侶都「唸一樣的台詞」;有的人「見一個愛一個,愛一個丟一個」,像貓狗一樣,嘴裡銜著一塊肉,見到另一塊,就會立刻甩掉現有的。


 


自稱「不適合婚姻的人」,其實是「不想適合婚姻」,不甘在婚姻的框架裡「就範」。


 


情婦‧情夫,就像變形蟲一樣,他們努力的在掩飾內心的罪惡感,不斷的為內心的不安塗脂抹粉,他們的一生,都在忙著「為外遇找尋各種理由」,卻不知道自己已經掉入了一個「造業的深淵」。看在修行人的眼裡,恐怕是一個「天機」,也是一個「劫數」,絕不會是一個「艷福」吧!若問師父如何看待「情婦‧情夫」的「煩惱」,也許,他們只會長嘆的說一聲:「阿彌陀佛,罪過罪過」吧!


 


 


(文、圖 / 胡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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