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兩性之間的情愛關係,一直是撲朔迷離,千年萬年難解的習題。
有人說:「愛是肉體的、靈魂的、基因的、遺傳的、無法解釋的。」
社會學家也說:「一物剋一物,一物降一物,世界上再不濟的人都有匹配的對象,問題在於,他們會不會碰頭?碰了頭後會不會在一起?在一起能相處多久?相愛多久?敵視多久?還是互相折磨多久?抑或是淡淡的像路人甲路人乙一樣,剛開始有好感就莫名其妙的分道揚鑣了。」
宗教家可能會說:「宿命吧!是好是壞,早有劇本,天機不可說破。」
另一種說法是:「天會下雨,人會變節,壞人可能變好,好人可能變壞,世事實在難料,我們總該多用幾種看待情愛關係的方法,若將情愛看得過於執著缺少彈性,遇到轉彎就找不到出口,情愛關係會不會因此變成「嚴重關係」或「緊張關係」,少了一份原有的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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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以後,男女雙方會變成身分證欄裡的配偶,很多人好像沒想過『配偶』是什麼,就結婚了。
配偶是兩個人互相配合著互補過日子,兩個人都把對方當作心儀的偶像,這樣會不會更像夫妻?情侶談情說愛的時候,打打鬧鬧還是很甜蜜,要當對方偶像或兩人一條心也不難。可是,結婚以後不得不面對一堆現實的問題,同樣打打鬧鬧,感覺恐怕就會少了些浪漫,遇到很多棘手的事情,也不容易站在同一陣線去思考,結果,灰心、傷心、變心、苦心 …… 都來了,經得起考驗的,感情日日彌篤,經不起考驗的,配偶很快就變成了怨偶,有時不對盤、有時怪對方、有時彼此互相傷害!所謂因誤會而結合,追根究底莫不是反悔的藉口,也是對自己不負責,對別人不誠心的藉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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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一部日劇,男女在機場認識,閃電結婚,隨後去歐洲度蜜月,兩人吵吵鬧鬧一路玩著去,再吵吵鬧鬧一路玩著回來,等回到了東京機場,兩人立刻決定離婚,各走各的獨木橋。劇情雖然有點誇張,擇偶草率一拍即合,結婚、離婚與兒戲差不多,在現實生活中你是否也看過這類「生活中的日劇版」呢?
有人說:「試婚不成勞燕分飛, 總比怨偶打鬧不停,一輩子糾纏不休來得合乎人道精神。」你或許可以認同這種人道的註解,你也可以質疑兩性問題豈可如此「輕鬆涼快」?
一個人要別人負責任,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男女之間的問題,特別是這樣。古人說:「君子慎始而敬終,小人反是。」這話放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來看,還是挺無懈可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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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偶時,「愛戀與廝守」通常是情愛關係的目的,「常態的不錯,病態的不要!」則是情愛關係的底限。
喜歡吃喝嫖賭的就不是常態而是病態。好吃吃喝喝的傷身、好色的容易惹桃花或得病、好賭手癢的勞神傷財,這些「非常態」的人很難專心做事業,很難負責任為家庭,應當不會是什麼理想的對象吧!
個人的價值觀與心中的好惡,影響選擇時的判斷,例如有人欣賞孝順型的男生,結婚後卻赫然發現對方是長不大、戀母情節嚴重、顧母不顧妻的小丈夫;有人欣賞節儉的說是美德第一,結婚後才發現對方寒酸小氣得讓人無法忍受;有人欣賞有個性的火爆浪子,結婚後才發現對方是一意孤行的莽漢;有人欣賞浪漫的夢中情人,結婚後無法忍受對方的不切實際;有人欣賞慷慨大方的異性,結婚後才發現對方只愛朋友不愛家人的傢伙……原本很欣賞的優點,結婚後通通變成很討厭的缺點,往往是人沒變,性格沒變,評價卻天攘之別。
有人認為:「結婚以後好歹感覺一定會變一些。」
或許,有些配偶其實沒太多的改變,只是情境不同,各種現實的因素攪和在一起,感覺變了;有的是因為結婚以後,不再努力經營兩人的關係;有的是看清楚了對方的真面目,從天堂掉入地獄。總之,當「必須」期待變成「不須」期待,或者是期待已然落空時,人性其實很容易懷疑當初的抉擇是不是昏了頭?瞎了眼?
幸福是一種感覺,不幸福也是一種感覺,這實在是很抽象的「感知」。當你深愛對方時,怎麼樣都會覺得幸福,當你不再愛戀對方時,幸福就會像空氣一樣悄悄的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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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需要一些「公有的領域」和「私有的空間」,在選擇對象時,如果對方能尊重你的「公有的領域」和「私有的空間」,不會過度試圖掌控你的活動,這或許就是一位優質的人選吧!
有福報的人,往往能找到一位既慈悲又有智慧的伴侶,這是「祖上有德」、「自己有修」、「中樂透」啦!中樂透乃是一翻兩瞪眼;找對象要「中樂透」的唯一途徑是,「先讓自己變成一位溫暖的人」……
(文、攝影 / 胡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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